个 人 房 屋 装 修 合 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王彦岗 住所 宜君县玉华路 41 号
联系电话 13098194861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工程责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这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
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新区世纪花园小区 E6 二单元 102
2、工程面积:98 平方米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 60 天,开工日期 2011 年 7 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11 年 9 月 10 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7 万元。首
付
2 万,第二次付 3 万元,工程结束后验收合格付清其余 2
万元。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
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
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
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
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末有异议,即视为
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9、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场所国家
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
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
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
损失。
成包方签字: 发包方签字:
2011 年 月 日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 下载链接: https://u253469.ctfile.com/fs/253469-23195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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