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4)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的标的
根据
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
(下
称租赁物件)。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第二章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
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
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
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
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
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
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
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
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
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
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
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
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
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
(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
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
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
力。)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 个日历月,进口
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
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
用、利息为 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
向甲方分 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
之 ,计人民币 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
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
括交付日当日)前 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帐户。
(3-6)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
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
更并承付。
(3-7)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
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章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
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
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
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
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
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
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
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
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
融资租赁合同(4) 下载链接: https://u253469.ctfile.com/fs/253469-231953470
欢迎关注 “找知博客 ” 获取更多,如链接失效,请微信博主
微信号: slvx399399(司令微信首字母缩写+39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