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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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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

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

×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1.2 “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

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

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叫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

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

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

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

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

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

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

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

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 个月开始,按

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

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

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

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

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 银行

(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 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

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

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

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

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

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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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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