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XX 培训学校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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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或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根据培训学校作息制度执行。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
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工资形式:
工资标准按照培训学校薪资体系执行。其他奖金、补贴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
行。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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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
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第八条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
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九条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
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
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
培训学校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
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三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
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
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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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
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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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
补偿。
第二十条 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
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
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
2、保密协议。
3、岗位协议。
4、其他协议。
第二十三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本合同。若乙方有正当理由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乙方方能离职。若乙方未提前通
知甲方便擅自离职的,乙方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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