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合同标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目录
1. 定义
2. 合同范围
3. 价款支付
4. 技术规范及标准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 知识产权、
7. 交货验收
8. 包装
9. 检验、安装、调试
10. 运输
11. 保险
12. 伴随服务
13. 备件
14. 保证
15. 索赔
16. 通知
17. 合同修改
18. 分包和转让
19. 卖方履约延误
20. 误期赔偿费
21. 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22. 违约合同终止
23. 不可抗力
24.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5. 争端的解决
26. 适用法律
27. 有关税费
28. 合同生效
附件:材料详细技术参数表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1
同。
1.定 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
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
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
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
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
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买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
所。
(6)“验收机构”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
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 合同范围及价款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 绝热材料,包括:
单 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2
总 计:RMB ¥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
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
在合同价中。
3、价款支付:
3.1 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即 元,作为合同预
付款。
3.2 卖方按买方要求的 年 月 日送货到 (指定位置)并经买
卖 双 方 组 成 的 验 收 机 构 验 收 无 误 签 字 确 认 后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即
元。
3.3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经 验 收 机 构 验 收 合 格 后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即
元。
3.4 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 %即 元,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年期满后付清。
买方以 形式预付货款,同时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与预付
货款相同金额即 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于卖方收到预
付款时生效。
4.技术规范及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
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
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一定要有 颁发的 许可证,如果提供设备与许可
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 机
构验收,买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并提出诉讼。
3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
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
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4.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 3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 4.1 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
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
6.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6. 2 因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
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卖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
或为买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
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
7. 交货验收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买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
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7.1 买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卖方,如果卖方
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
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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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合同范本 下载链接: https://u253469.ctfile.com/fs/253469-23195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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