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揽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密云北甸子村过街牌楼
二、 工程地点:密云县古北口镇北甸子村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图纸以内的所有工程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 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2012 年 9 月 4 日开工,于 2012 年 11 月 4 日
竣
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60 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 10 天内
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 5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
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
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
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 3 日内拨付伍万元,结构完成拨付伍万
元,
竣工拨付肆万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
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
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
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
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
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
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2 年 9 月 3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下载链接: https://u253469.ctfile.com/fs/253469-23195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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